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年终将至,首先感谢各单位、部门一年来对财务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为做好学院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编报工作,确保会计信息完整、准确、及时,现将2023年底决算有关事项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3年财务决算相关事宜
1、财务报销时间
⑴年终报销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
⑵对外签发银行转账支票、电汇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
⑶已下达预算的院内专项经费(大修费及实验室建设费)、实训基地建设费,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加快支出进度,年底前确实不能完成任务实现支出的,请如实写出项目执行情况,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于12月20日前送财务部汇总研究上报。当年已作预算但未发生的事项其经费禁止挪作他项使用。
(4)以往年度结转经费已完工或不再发生应形成书面报告12月20日前交财务处及时清理。
请各单位和个人按时间要求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等业务,严禁年终突击花钱,虚假报销。
2、清理应收及暂付款
(1)尚未办理报销手续的借款,请各单位负责人督促有关经办人员于2023年12月25日前到财务部办理报销、还款业务。
(2)借款人因特殊原因年底前无法报销还款的、且该款项借款时间在二个月以上的,必须有书面汇报材料报分管院领导签字,并请重新办理借(还)款手续。
3、资产核对
年终资产核对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1) 后勤资产管理部门、图书馆对已具备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资产,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出具“固定资产点验单”“图书验收单”,同时督促相关业务经办人在年终报销截止日期前到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后勤资产管理部门、图书馆保证固定资产明细账与财务部总账一致,做到“账账相符”。
(2)后勤保障部材料库材料要与财务部材料账面数核对一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后勤保障部水电办中心电费明细及余额要与财务处电费账面数核对一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现教中心校园卡中心各项明细及余额要去财务处校园卡往来账面数核对一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编制2024年单位财务预算的相关要求
(一)预算编制原则
1、实施稳健的财务收支政策。在与学院财力相适应的前提下,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预算要与学院长远发展相适应,把学院的发展目标作为资金投向的重点;根据财力可能据实编制,确保收支平衡,不做赤字预算。
2、按顺序安排支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优先安排教学经费、学生业务经费,保证人员经费和正常公用经费的需要,然后安排建设和其他事业支出。
3、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各项收支做到有预算安排,有支出标准,有制度依据;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学院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并报铁道大学常委会讨论审定后即为刚性预算,不得超支。各单位如有急需增加的项目,按照预算批准程序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4、集中财力办大事。各单位所报预算支出要突出重点,以学院发展、教学、评估为重点。本着有压、有保、有增的原则,预算编制小组将对各单位的预算进行综合调整,保证学院资金的有效使用。
5、实事求是。各单位编制支出预算,一定要按照本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以及学院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支出预算,对于不符合学院总体事业发展方向、暂时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申报。
(二)预算编制要求
1、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不少报、漏报、虚报。单位各项收入均应反映在预算中,严禁私设小金库。
2、支出预算的编制
⑴ 经费的开支项目要考虑周全,防止漏项;若因单位上报漏项而未进入预算的项目不予追加。
⑵ 2024年度正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原则上保持2023年度预算数不变,若无变动可不上报,有变动需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报财务处。各单位正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报财务部。机关、教辅单位填写样表一,教学单位填写样表二。
序号 |
专项类别 |
主要内容 |
归口管理部门 |
相关要求 |
1 |
实训基地建设 |
实训基地建设 |
教务处 |
填写项目立项说明书(样表三),说明现有实训基地数量、建设项目的必要性、项目内容、地点、对应课程及预计完成时间等。11月30日前交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 |
2 |
学生竞赛 |
各类学生竞赛 |
教务处 |
11月30日前交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 |
3 |
图书馆建设 |
包括文献资料建设、购置图书、建立数据库等 |
图书馆 |
图书馆图书购置计划报财务处。 |
4 |
安全及消防设施建设及改造 |
包括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和消防设施改造 |
保卫处 |
保卫处报后勤保障部相应部门。 |
5 |
教学实验室建设 |
包括专业教学实验室、基础课教学实验室 |
后勤保障部 |
2024年实验室建设已确定,原则上无需申报,如有变化与11月30日前上报后勤保障部 |
6 |
营具、教学、办公设备购置 |
包括办公设备、教学设备、体育器材设施、教师配套设施、电化(语音)配套设施等 |
后勤保障部 |
2024年设备购置计划已确定,原则上无需申报,如有变化与11月30日前上报后勤保障部 |
7 |
后勤保障类维修改造 |
学校房屋、水、电、暖等设施的维修、改造 |
后勤保障部 |
2024年后勤保障类维修改造计划已确定,原则上无需申报,如有变化与11月30日前上报后勤保障部 |
3、预算表格请各单位从财务处网站下载,按要求填报。(点击进入下载页)
4、预算编制力求准确、完整。各单位、部门所填制的预算申报中,应详细说明理由、测算依据、计算公式、数据结果等。
5、以上所述所有预算支出在上报相关部门的同时报财务部备案(电子文档)。
6、后勤保障部于2023年12月10日前将设备、营具、实验室建设、大修改建等购置(建设)计划分别汇总报财务处。
7、各单位正常经费、业务费预算汇总表统一使用A4纸,由分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请于23年12月10日前报送财务处(燕燕),同时将电子版(正常经费、业务费预算汇总表及专项经费申请表)发送至邮箱,地址:57921039@qq.com
四方学院财务处
2023年11月22日